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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》 |
日期:2012-3-11 21:40:38 编辑: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: |
一是加大宣传力度。公、检、法、司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宣传,造浓氛围,为工作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。二是开展清查活动。详细摸清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底数,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“人员去向清、思想动态清、家庭住址清、社会关系清”的“四清”要求。三是注重分类管理。采取“严管、普管、宽管”三种不同的管理方式来管理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,要加强与公、检、法等单位的对接,切实做到不漏管、不脱管。四是强化阵地队伍建设。加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、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个队伍的建设,提高素质,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场所的规范化建设,确保符合标准。五是紧密协调配合。每季度召开一次公、检、法、司四部门联席会议,互通信息,资源共享,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。(杨东华 廖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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